792菲尔。 905 第三师 [ G.R.第 217024 号,2016 年 8 月 15 日] 菲律宾人民,原告-上诉人,VS。 RODEL BOLO Y MALDO,被告上诉人。 D E C I S I O N PERALTA, J.:在法院面前是对 2014 年 3 月 12 日法院上诉 (CA) 在 CA-G.R. 中的裁决[1] 提出的上诉。 CR-HC No. 05676 确认了 2011 年 12 月 7 日地区审判法院 (RTC) 2011 年 12 月 7 日的决定 [2],国家首都司法区,奎松市第 86 分局,刑事案件号:Q-07-146758,强奸罪.先前事实如下: 在 2007 年 4 月 13 日的信息[3] 中,被告上诉人 Rodel Bolo y Maldo 被指控犯有与第 266 条相关的第 266-A 条第 2 款的性侵犯强奸罪-B 修订刑法典 (RPC),违反她的意愿,未经她的同意,将手指插入他 4 岁女儿 AAA 的阴道 [4]。上述信息的指控部分内容如下: 2007 年 4 月 9 日左右,在菲律宾奎松市,上述被告以武力和恐吓手段,当场故意、非法、重罪地插入手指。 AAA,一个未成年人,4岁,他的女儿,违背她的意愿,未经她的同意,对上述被冒犯的一方造成损害和损害。违反法律。 [5]经传讯,上诉人对所控罪行供认不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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