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律宾群岛银行,请愿人,VS。阿马多·多明戈,答辩人。[G.R. 169407号】

报告地区:菲律宾
发布时间:2015年03月25日
757 菲尔。 23 第一师 [ G.R.第 169407 号,2015 年 3 月 25 日] 菲律宾群岛银行,请愿人,VS。阿马多·多明戈,答辩人。决定 LEONARDO-DE CASTRO, J.:在法院面前是由菲律宾群岛银行 (BPI) 提出的根据法院规则第 45 条对 Certiorari 进行审查的请愿书,寻求撤销和撤销该决定[ 1] 2005 年 7 月 11 日和决议[2] 2005 年 8 月 19 日 CA-GR 上诉法院SP No. 88836. 请愿书源于以下事实: 1993 年 9 月 27 日,被申请人阿马多尔·多明戈 (Amador) 和他的妻子,已故的默西·玛丽登·多明戈 (Mercy),[3](统称配偶多明戈)以 P629,856.00 的总和为 Makati Auto Center, Inc. 签署了本票[4],分 48 个月连续分期付款,每次支付 P13,122.00。他们同时在 1993 年 Mazda 323(标的车辆)上执行了动产抵押契约[5],以确保支付其期票。 Makati Auto Center, Inc. 随后将其对上述本票和动产抵押的所有权利和权益转让、让出和转让给远东银行信托公司 (FEBTC)。 2000 年 4 月 7 日,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 (SEC) 批准并签发了存续公司 BPI 与被吸收的 FEBTC 于 2000 年 1 月 20 日签署的合并章程和合并计划备案证明。公司。...
菲律宾群岛银行,请愿人,VS。阿马多·多明戈,答辩人。[G.R. 169407号】pdf预览版
菲律宾群岛银行,请愿人,VS。阿马多·多明戈,答辩人。[G.R. 169407号】pdf完整版

试浏览已结束,继续查看需

查看全文
回到顶部
公众号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