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律宾人民,原告上诉人,VS。杰罗姆·帕勒,原告上诉人。[G.R. 188103号】

报告地区:菲律宾
发布时间:2012年03月07日
683菲尔。 668 第二师 [ G.R.第 188103 号,2012 年 3 月 7 日] 菲律宾人民,原告-被上诉人,VS。杰罗姆·帕勒,原告上诉人。判决 PEREZ, J.:检方指控杰罗姆·帕勒(上诉人帕勒)在奥罗基塔市第 10 司法区第 12 分庭地区审判法院(RTC)违反了第 9165 号共和国法第二条第 5 节或2002 年《综合危险药物法》根据信息规定: 2004 年 6 月 22 日或前后,下午 6 点,在菲律宾奥罗基塔市的 Barangay Layawan 巴里恩托斯街和管辖范围内上述被告在未经法律授权的情况下,故意、非法和重罪地以标明的 100 比索的价格向装腔作势的买家出售、交付和赠送一 (1) 包涮涮锅。序列号为 HW 257588 的钞票实际上已交给上述被告并由其接收,并在进行这种抢购行动时,从被告手中进一步没收了另外三 (3) 包涮涮锅。获胜吨卷烟的买断行动导致总共四 (4) 包涮涮锅被没收,重量均为 0.0565 克。 [1] (重点提供) 事实 2004 年 6 月 22 日,晚上 6 点左右。上诉人帕勒正站在奥罗基塔市拉亚万的 Golden Heart Videoke 酒吧前与一名男子交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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