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ERDINAND R. 马科斯,JR。请愿人,VS。菲律宾共和国,由总统善政委员会代表,答辩人。 [G.R.不。 189505] IMELDA ROMUALDEZ-MARCOS,请愿人,VS。菲律宾共和国,答辩人。[G.R. 189434号】

报告地区:菲律宾
发布时间:2012年04月25日
686菲尔。 980 第二师 [ G.R.第 189434 号,2012 年 4 月 25 日] FERDINAND R. MARCOS, JR。请愿人,VS。菲律宾共和国,由总统善政委员会代表,答辩人。 [G.R.不。 189505] IMELDA ROMUALDEZ-MARCOS,请愿人,VS。菲律宾共和国,答辩人。 J. SERENO 判决:根据 1997 年民事诉讼规则第 45 条提交的这两份合并请愿书请求推翻 Sandiganbayan 于 2009 年 4 月 2 日在第 0141 号民事案件中作出的判决,即菲律宾共和国诉费迪南德继承人E. Marcos 和 Imelda R. Marcos.[1]反贪法院批准了被告菲律宾共和国(共和国)提出的部分即决判决动议,并宣布由已故费迪南德·E·马科斯(Ferdinand E. Marcos)创建的实体 Arelma, SA 的所有资产和财产没收,归政府所有. 1991 年 12 月 17 日,共和国通过总统善政委员会 (PCGG) 根据没收法第 1379 号共和国法案 (RA 1379)[3] 向 Sandiganbayan 提交了没收请愿书[2]。根据第 1、2 和 14 号行政命令。[4]请愿书被列为民事案件第 0141 号。被申请人共和国通过 PCGG 和总检察长办公室 (OSG) 要求申报总额为 3.56 亿美元(现为 6.58 亿美元)的瑞士银行账户和两张国库券价值 2500 万美元和 500 万美元的不义之财。...
FERDINAND R. 马科斯,JR。请愿人,VS。菲律宾共和国,由总统善政委员会代表,答辩人。 [G.R.不。 189505] IMELDA ROMUALDEZ-MARCOS,请愿人,VS。菲律宾共和国,答辩人。[G.R. 189434号】pdf预览版
FERDINAND R. 马科斯,JR。请愿人,VS。菲律宾共和国,由总统善政委员会代表,答辩人。 [G.R.不。 189505] IMELDA ROMUALDEZ-MARCOS,请愿人,VS。菲律宾共和国,答辩人。[G.R. 189434号】pdf完整版

试浏览已结束,继续查看需

查看全文
回到顶部
公众号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