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94菲尔。 338 第二师 [ G.R.第 188979 号,2012 年 9 月 5 日] 菲律宾人民,被上诉人,VS。 CHRISTOPHER PAREJA Y VELASCO,上诉人。 D E C I S I O N BRION, J.:这是对上诉法院 (CA) 在 CA-G.R. 中 2009 年 6 月 15 日的判决[1] 的上诉。 CR HC No. 02759。CA 确认了曼达卢永市地区审判法院 (RTC) 209 分庭 2007 年 2 月 22 日的裁决[2],裁定上诉人 Christopher Pareja 犯有强奸罪,并判处他无罪。遭受永久闭关的惩罚。案件 检方在 RTC 指控上诉人犯有强奸罪,修订后的信息如下: 2003 年 6 月 16 日左右,在菲律宾曼达卢永市,在本法院的管辖范围内,上述被告在当时和那里故意、非法和重罪地撒谎,并且与 [AAA] [3] 13 岁,被告的普通法配偶的妹妹,违背她的意愿和同意,从而有辱人格和/或贬低受害者的内在价值和尊严,从而损害她作为孩子的正常发展。 [4]控方证据显示,2003 年 6 月 16 日凌晨 3 时 30 分左右,AAA 睡在她两岁的侄子 BBB 旁边,在她姐姐房间的地板上,当时上诉人抱着她,亲吻她的后颈,脖子。[5] AAA 哭了,但上诉人用毯子盖住了她和 BB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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