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25菲尔。 603 二级 [ G.R.第 169711 号,2010 年 2 月 8 日] 莎拉·玛丽·帕尔玛·布尔戈斯的继承人,请愿者,VS。上诉法院和 JOHNNY CO YY,答辩人。判决 ABAD, J.:本案是关于刑事案件中被犯罪方的法律地位,以个人身份在没有副检察长干预的情况下寻求撤销初审法院基于以下理由给予被告保释的命令没有强有力的有罪证据。事实与案例 1992 年 1 月 7 日,一些袭击者袭击了 Sarah Marie Palma Burgos 的家,当时所有人都睡着了,杀死了 Sarah 和她的叔叔 Erasmo Palma (Erasmo)。另一位叔叔维克多·帕尔马 (Victor) 和朋友贝尼尼奥·奥昆多 (Oquendo) 在袭击中幸存下来。警方的理论是,Sarah 的同居伴侣 David So (David) 和被告 Johnny Co (Co) 之间的土地交易出现问题,引发了这次袭击。事件发生四个月后,警方逮捕了执行供词的克雷森西奥·阿曼(Aman)和罗密欧·马丁(Martin),据称他们承认参与了袭击。他们指出了另外两个帮助他们的人,即 Artemio “Pong” Bergonia 和 Danilo Say,以及据称策划了整个事情的被告 Co。马尼拉地区审判法院 (RTC) 第 51 分庭在刑事案件 92-104918-21 中审理了针对 Aman 和 Martin 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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