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律宾群岛银行,请愿人,VS。 BPI 员工工会-达沃分会-BPI UNIBANK 工会联合会,答辩人。[G.R. 164301号】

报告地区:菲律宾
发布时间:2010年08月10日
642菲尔。 47 EN BANC [ G.R.第 164301 号,2010 年 8 月 10 日] 菲律宾群岛银行,请愿人,VS。 BPI 员工工会-达沃分会-BPI UNIBANK 工会联合会,答辩人。决定 LEONARDO-DE CASTRO, J.:一家公司可以援引其与另一家公司的合并作为有效理由,使其“被吸收的雇员”免于其现有集体谈判协议 (CBA) 中包含的工会条款的覆盖范围内。认证工会?这是我们在上诉法院决定支持作为雇员认可的集体谈判代表的应诉工会后雇主提交的复审申请中将努力回答的问题。首先,我们应该记住《劳动法》关于工会保障条款的规定的精神和文字,特别是第 248 (e) 条,其中规定:“xxx 本法或任何其他法律中的任何内容均不得阻止各方要求加入公认的集体谈判代理人作为就业的条件,但在签署集体谈判协议时已经是另一个工会成员的雇员除外。”[1] 本案涉及集体谈判的应用与工会条款的协议应主要从我们劳动法的明确规定和相关 CBA 的明确条款的角度来解决,而不是通过根据公司法合并公司的一般后果来推断,这显然不涉及公司或法人实体的雇佣条款和条件,因此也没有提及。这个问题必须现在解决,而不是像法官 Arturo D....
菲律宾群岛银行,请愿人,VS。 BPI 员工工会-达沃分会-BPI UNIBANK 工会联合会,答辩人。[G.R. 164301号】pdf预览版
菲律宾群岛银行,请愿人,VS。 BPI 员工工会-达沃分会-BPI UNIBANK 工会联合会,答辩人。[G.R. 164301号】pdf完整版

试浏览已结束,继续查看需

查看全文
回到顶部
公众号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