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83菲尔。 309 第三师 [ G.R.第 173956 号,2008 年 8 月 6 日] FRISCO F. SAN JUAN,请愿人,VS。 SANDIGANBAYAN 和菲律宾人民,受访者。判决 YNARES-SATIAGO, J.:根据《法院规则》第 65 条提出的调卷书申请违反了 Sandiganbayan 在第 27808 号刑事案件中 2006 年 2 月 6 日的决议[1],该决议授予检方的证据,并附有额外标记文件的动议证据和 2006 年 6 月 21 日决议[2] 否决了请愿人及其同案被告分别提出的复议动议。请愿人 Frisco F. San Juan 以公共财产管理局 (PEA) 主席的身份与其他 26 名被告一起,由 PEA 董事会、PEA 官员、审计委员会官员和中央大道项目的承包商组成(现为总统 Diosdado Macapagal Boulevard)Jesusito D. Legaspi 在 Sandiganbayan 被指控违反 Sec。第 3019 号共和国法案 [3] 的 3 (e) 在信息中写道:在 1999 年 4 月至 2002 年 8 月期间或大约在 1999 年 4 月至 2002 年 8 月期间,在菲律宾马尼拉大都会,并在本法院的管辖范围内,指控公职人员公共财产管理局 (PEA) 的成员,即: CARLOS P. DOBLE,前总经理(薪级 30)和 PEA 董事会当然成员,BENJAMIN V. CARIÑO,PEA 总经理(薪级 30)和董事会当然成员,以及 PEA 的其他负责公职人员,即:前董事会主席 FRISCO FRANCISCO SAN JUAN、CARMELITA DE LEON-CHAN、DANIEL 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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