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88菲尔。 309 第三师 [ G.R.第 182718 号,2008 年 9 月 26 日] JULIO B. PURCON, JR.,请愿人,VS. MRM PHILIPPINES, INC. 和 Miguel L. RIVERA/海事资源管理部,受访者。 R E S O L U T I O N REYES, R.T., J.:根据 1997 年民事诉讼规则第 38 条要求免除判决的请愿书是一种衡平法补救措施,只有在没有其他可用或充分补救措施的特殊情况下才允许。只有在任何法院通过欺诈、事故、错误或可原谅的疏忽对请愿人采取判决、最终命令或其他程序后,才能使用它。 [1]在我们面前是由 Julio B. Purcon 提出的判决 [2] 救济申请,寻求撤销我们 2007 年 7 月 16 日的决议,[3] 驳回了他的复审申请,以及 2007 年 10 月 9 日的判决。[4]他请求法院宽大处理,因为他的律师的疏忽和效率低下,导致延迟提交请愿书并在本法院提交有缺陷的诉状。前因 此案源于请愿人向国家劳资关系委员会 (NLRC) 仲裁处提出的关于医疗费用、疾病津贴和永久性残疾福利报销的申诉,并请求补偿性、精神和惩戒性损害赔偿以及律师费。在经过核实的立场文件中,请愿人声称,2002 年 1 月 28 日,被告 MRM Philippines, Inc. 聘请他担任 M/T SARABELLE 2 船上的海员。... JULIO B. PURCON, JR.,请愿人,VS。 MRM PHILIPPINES, INC. 和 Miguel L. RIVERA/海事资源管理,受访者。[G.R. 182718号】pdf预览版 JULIO B. PURCON, JR.,请愿人,VS。 MRM PHILIPPINES, INC. 和 Miguel L. RIVERA/海事资源管理,受访者。[G.R. 182718号】pdf完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