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46菲尔。第642章不。 171952,2007 年 3 月 8 日] DIEGO T. LIM,请愿人,VS。选举委员会,HON。 ELVIE P. LIM(主审法官,地区审判法院,第一分院,BORONGAN,东萨马)和 FRANCISCO C. ADALIM,受访者。 SANDOVAL-GUTIERREZ, J.:因为我们的决议是根据经修正的 1997 年民事诉讼规则第 64 条的即时请愿书,对选举委员会 (COMELEC) 于 2006 年 3 月 8 日提出的决议[1] 提出质疑SPR No. 23-2005 中的 En Banc。在 2004 年 5 月 10 日的全国和地方选举中,请愿人 Diego T. Lim 和私人受访者 Francisco C. Adalim 是东萨马省塔夫脱市长的候选人。 On May 12, 2004, the Municipal Board of Canvassers of Taft proclaimed petitioner as the duly elected mayor with a lead of 45 votes.私人答辩人随后向东萨马省博龙根第 1 分庭地区审判法院提起诉讼,由答辩人法官 Elvie P. Lim 主持,这是针对请愿人的选举抗议,记录为 EPC No. 01-2004。私人受访者称,在市内 35 个选区的选票拉票活动中存在违规行为。请愿人提出动议驳回选举抗议,理由是私人被告未能支付 COMELEC 规定的确切金额和其他法律费用,但该动议被拒绝。他的复议动议同样被否决。随后,请愿人向 COMELEC 第二分部提交了禁止和禁令的请愿书,请求禁止初审法院听取被告的选举抗议。... DIEGO T. LIM,请愿人,VS。选举委员会,HON。 ELVIE P. LIM(主审法官,地区审判法院,第一分院,BORONGAN,东萨马)和 FRANCISCO C. ADALIM,受访者。[G.R.不。 171952]pdf预览版 DIEGO T. LIM,请愿人,VS。选举委员会,HON。 ELVIE P. LIM(主审法官,地区审判法院,第一分院,BORONGAN,东萨马)和 FRANCISCO C. ADALIM,受访者。[G.R.不。 171952]pdf完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