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子菲律宾公司,请愿人,VS。菲律宾共和国,由海关局代表,答辩人。[G.R.不。 165027]

报告地区:菲律宾
发布时间:2006年10月16日
535菲尔。 521 第一师 [ G.R.不。 165027,2006 年 10 月 16 日] PROTON PILIPINAS CORPORATION,请愿人,VS。菲律宾共和国,由海关局代表,答辩人。 D E C I S I O N CHICO-NAZARIO, J.:本案是根据 1997 年修订的民事诉讼规则第 45 条对 Certiorari 进行复审的请愿书,寻求撤销和撤销 CA-G.R. 中的上诉法院裁决 [1]。 SP No. 77684,Proton Pilipinas Corporation v. Hon. Juan C. Nabong,日期为 2004 年 4 月 29 日及其决议[2],日期为 2004 年 8 月 2 日,分别驳回了请愿人提出的调回申请并驳回了其重新考虑的动议,从而确认了地区审判法院 (RTC) 发布的命令2003 年 1 月 24 日[3] 和 2003 年 4 月 15 日[4]争议源于以下事实:在此,请愿人 Proton Pilipinas Corporation (Proton) 是一家根据菲律宾法律正式组织和存在的公司,并在投资委员会 (BOI) 正式注册[5]。它从事进口、制造和销售车辆的业务。 1997 年的某个时候,Devmark Textile Industries, Inc. (Devmark) 是一家在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 (SEC) 和 BOI 正式注册的公司,从事各种类型的纺纱、针织、织造、染色和整理业务纺织品、纱线和织物,与 Texas, Inc. 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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