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77菲尔。 120 EN BANC [ G.R.第 141599 号,2004 年 6 月 29 日] 菲律宾人民,上诉人,VS。 CHRISTIAN GONZALES Y CAYUBIT,上诉人。每个 CURIAM 的决定:摆在我们面前的自动审查是 1999 年 12 月 27 日地区审判法院在帕拉纳克市第 259 分庭的第 98-371 号刑事案件中的决定[1],判决 Christian Gonzales y Cayubit,本案上诉人,强奸了他自己十几岁的女儿玛丽·格蕾丝·冈萨雷斯,并判处他死刑。初审法院还命令他向她支付 P50,000.00 作为民事赔偿和 P50,000.00 作为惩戒性损害赔偿。对上诉人提出的信息指控他如下:“在 1997 年 8 月左右和某个时候,在菲律宾马尼拉大都会帕拉纳克市,在本法院的管辖范围内,上述被告通过暴力和恐吓,当时和那里故意、非法和重罪地与他 15 岁的女儿玛丽·格蕾丝·冈萨雷斯 (Mary Grace Gonzales) 发生性关系,违背她的意愿和同意。违反法律。”经传讯,上诉人在其法律顾问的协助下,对所指控的罪行表示不认罪。预审程序已终止,随后进行了案情审判。在预审期间,双方约定上诉人与莉迪亚·冈萨雷斯于 1981 年 6 月 21 日结婚,如结婚证所示。 [2]他们有四 (4) 个孩子,其中包括出生于 1983 年 1 月 26 日的玛丽·格蕾丝·冈萨雷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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