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59菲尔。 416 第一师 [ G.R.第 155258 号,2003 年 10 月 7 日] CONRADO CANO Y SAMPANG,请愿人,VS.菲律宾人民,答辩人。 D E C I S I O N YNARES-SANTIAGO, J.:本次调审请愿书要解决的首要问题是请愿人是否在自卫中杀死了他的兄弟。请愿人 Conrado Cano y Sampang 和他已故的兄弟 Orlando Cano 是 Rush ID Photo 业务的竞争对手,并在 Sta.马尼拉克鲁兹,面向菲律宾信托银行和 Uniwide 销售百货公司。最终导致奥兰多卡诺被刺死的致命争执源于这场竞争,尤其是康拉多未经他的许可从奥兰多的展位上拿走营业执照从而引起后者的愤怒的事件。检方对人民简报[1] 所概括的情况的版本显示,1993 年 5 月 31 日上午,约 7 时,受害人 Orlando Cano 到达位于下方的请愿人 Rush ID Booth。位于 Rizal Avenue, Sta. 的轻轨线克鲁兹,马尼拉。受害人问请愿人的雇员大卫奥利瓦里奥,后者在哪里。受害人愤怒地说,请愿人是pakialamero。他还说:“普堂尼尼亚!他为什么要施乐我们的许可证。”由于请愿人尚未到达,受害者回到了几米外的他自己的 Rush ID 亭。 [2]后来,大约上午 9 点 30 分,请愿人到达了他的 Rush ID 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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