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米格尔公司,请愿人,VS。 ALFREDO B. LAO,受访者。[G.R. 143136-37号】

报告地区:菲律宾
发布时间:2002年07月11日
433菲尔。 890 第一师 [ G.R.第 143136-37 号,2002 年 7 月 11 日] 圣米格尔公司,请愿人,VS。 ALFREDO B. LAO,答辩人。判决 VITUG, J.:请愿人在上诉法院 2000 年 1 月 31 日和 2000 年 4 月 14 日的即时请愿书、决定和决议中攻击,确认国家劳资关系委员会(“NLRC” ) 已根据“公司的退休计划(如果有的话)向答辩人发放退休福利,如果没有,则按每服务一年半 (1/2) 个月工资的比率支付离职费。”上诉法院在其裁决中综合了这些事实前提。 “正如记录所证明的那样,劳工仲裁员所提供的以下事实表明,Alfredo B. Lao 曾担任 San Miguel Corporation, Inc.(简称 SMC)的材料规划师,其职责包括采购碎玻璃(“bubog” ),该公司为其玻璃厂使用的原材料。 1995 年 12 月 10 日,哨兵守望者和保护局的安全特遣队指挥官罗杰里奥·伊巴内斯 (Rogerio Ibanes) 收到信息,称部分交付的碎玻璃被误报。根据这个提示,Ibanes 先生对公司最大的碎玻璃供应商 Four Sisters 生产的碎玻璃进行了监督工作。 Ibanes 先生和该公司的商店员工 Larry Ventura 亲眼目睹了 Four Sisters 的员工试图转移三 (3) 卡车早些时候交付给公司但被退回并带到布拉干的 Marilao 的未清洗碎玻璃。洗涤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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