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PS。 ERNESTO 和 MINA CATUNGAL,请愿者,VS。 DORIS HAO,受访者。[G.R. 134972号】

报告地区:菲律宾
发布时间:2001年03月22日
407菲尔。 309 第一师 [ G.R.第 134972 号,2001 年 3 月 22 日] SPS。 ERNESTO 和 MINA CATUNGAL,请愿者,VS。多丽丝·郝,答辩人。 D E C I S I O N KAPUNAN, J.:这是复审上诉法院 1998 年 3 月 10 日的裁决和 1998 年 7 月 30 日在题为 Doris Hao 诉 Sps 案中的决议的请愿书。 Ernesto 和 Mina Catungal 作为 CA-G.R. SP No. 46158。上述决定经修改确认了地区审判法院的判决。本案前因如下:1972年12月28日,原业主Aniana Galang将位于马尼拉大都会帕拉纳克市巴克拉兰基里诺大道的一栋三层楼房出租给菲律宾群岛银行(BPI)约十五 (15) 年,至 1986 年 6 月 20 日到期。在租约存在期间,BPI 将所述建筑物的底层转租给被告 Doris Hao。 1984年8月24日,加朗与被申请人签订了该楼二、三层的租赁合同。租约为期四 (4) 年,从 1984 年 8 月 15 日开始,到 1988 年 8 月 15 日结束。1986 年 8 月 15 日,请愿人配偶 Ernesto 和 Mina Catungal 从 Aniana Galang 购买了该物业。被告援引她的“优先购买权”,据称是基于她与 Aniana Galang 之间的租赁合同,提出了关于取消销售的申诉,损害赔偿记录为民事案件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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