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律宾人民,原告上诉人,VS。 NILO ARDON,被告上诉人。[G.R.编号 137753-56]

报告地区:菲律宾
发布时间:2001年03月16日
407菲尔。 104 EN BANC [ G.R.第 137753-56 号,2001 年 3 月 16 日] 菲律宾人民,原告-上诉人,VS。 NILO ARDON,被告上诉人。每个法院的决定:摆在我们面前的是 1998 年 11 月 25 日南哥打巴托波洛莫洛克地区审判法院第 39 分庭在第 316、317、318 和 319 号刑事案件中的联合决定[1],裁定被告-上诉人 Nilo Ardon (以下简称 NILO) 对他的女儿 Jennilyn B. Ardon (以下简称 JENNILYN) 犯下四 (4) 项强奸罪名成立,并判处他因每项强奸罪和死亡罪名被判处永久监禁。其余三项。这些刑事案件源于针对 NILO 提交的四项独立信息。对于 1988 年某时 JENNILYN 6 岁时犯下的强奸案,NILO 根据修订后的刑法第 335 条被指控犯有强奸罪,并被列为第 316 号刑事案件。 [2]信息内容如下: 1988 年的某个时候,在菲律宾南哥打巴托省波洛莫洛克市的 Sitio Salul,Barangay Palkan,在本尊贵法院的管辖范围内,上述被告当时和在那里通过武力和恐吓,故意,非法和重罪与她当时 6 岁的女儿 JENNILYN B. ARDON 发生性关系。对于 1994 年 10 月 11 日犯下的两起强奸行为和 1994 年 10 月 12 日犯下的强奸行为,当时 JENNILYN 年仅 12 岁,根据 A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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