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ERLA S. ZULUETA,请愿人,VS。 ASIA BREWERY, INC.,受访者。[G.R. 138137号】
406菲尔。 543 第三师[G.R.第 138137 号,2001 年 3 月 8 日] PERLA S. ZULUETA,请愿人,VS。亚洲啤酒公司,答辩人。 D E C I S I O N PANGANIBAN, J.:当两个或多个案件涉及同一当事人并影响密切相关的标的事项时,必须合并和共同审理,以服务于当事人的最大利益并迅速解决所涉及的问题。在适当的情况下,合并也有助于减少法庭记录。我们面前的案件是根据《法院规则》第 45 条对 Certiorari 进行复审的请愿书,质疑上诉法院 (CA) 在 CA-GR SP 第 45020 号中 1998 年 8 月 4 日的裁决[1];以及 1999 年 2 月 23 日的决议[2] 否决请愿人的复议动议。 CA 决定的法令部分内容如下:“因此,即时请愿书在适当的时候给予。1997 年 2 月 13 日和 1997 年 5 月 19 日马卡蒂市地区审判法院第 142 分庭的受到攻击的命令在此废止并搁置. 所以订的。” The Facts Respondent Asia Brewery, Inc. 从事啤酒的制造、分销和销售;申诉人 Perla Zulueta 是一名经销商,也是一家销售前者啤酒产品的商店的经营者。经销协议管辖他们的合同关系。 1992 年 3 月 30 日,请愿人向伊洛伊洛地区审判法院 (RTC) 第 22 分庭提起诉讼,控告被告违反合同、具体履行和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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