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律宾人民,原告上诉人,VS。 LORETO MEDENILLA Y DORIA,被告上诉人。[G.注册号 131638-39]

报告地区:菲律宾
发布时间:2001年07月12日
413菲尔。 527 第一庭 [G. R. No. 131638-39,2001 年 7 月 12 日] 菲律宾人民,原告-上诉人,VS. LORETO MEDENILLA Y DORIA,被告上诉人。决议 KAPUNAN, J.:在我们于 2001 年 3 月 26 日颁布的本案判决中,我们认定 Loreta Medenilla y Doria 违反了第 6425 号共和国法第 15[1] 和 16[2] 条,否则被称为 1972 年的《危险药物法》,我们指示罪犯的律师评论为什么不应引用他来藐视他的委托人在所谓的最高法院通告上的辩护,而事实上,该通告从未由本法院发布.因此,我们下令:辩护律师,阿蒂。 Marcelino Arias,特此被命令在十 (10) 天内解释为什么不应因在他的诉状中引用不存在的通知而被引用。 [3]根据我们的指令,Atty。阿里亚斯于 2001 年 4 月 16 日提交了他的评论。 [4]他解释说,关于从他的委托人那里查获的涮涮锅纯度的辩护理论实际上来自法医化学家证人、警察高级督察 Julieta T. de Villa,她在证人席上接受讯问之前告诉他,她收到了通知,在她测试从犯人那里获得的涮涮锅一段时间后,要求她的办公室对所有缉获的非法药物进行定量和定性测试,以确定该物质的性质及其重量和纯度。有了这些信息,Atty。 Arias 声称,他立即认为该通知是由最高法院发布的,因此,他使用该所谓的通知寻求无罪释放,或至少减轻对其当事人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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