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6菲尔。 276 第二师 [ G.R.第 129960 号,2001 年 8 月 28 日] 菲律宾人民,原告-上诉人,VS。 PEDRO CARIÑO @“奥兰多”,被告上诉人。 QUISUMBING, J. 判决:上诉是 1996 年 12 月 3 日,坎顿地区审判法院,Ilocos Sur,第 23 分庭作出的判决 [1],裁定上诉人 Pedro Cariño @“Orlando”犯有谋杀罪并判处他受罪处以永久隔离的刑罚,并命令他向受害者 Edmundo[2] Milan 的继承人支付 P50,000.00 的生命损失,以及 P67,805.00 的埋葬和葬礼费用。上诉人在一份信息中被指控犯有谋杀罪,信息内容如下: 1992 年 9 月 16 日左右,在 Sta 市。菲律宾南伊罗戈省克鲁兹市,在本院管辖范围内,上述被告人背信弃义,有明显的预谋,意图杀人,在当时和那里故意、非法和重罪地袭击、袭击、刺伤和砍掉一个埃德蒙多米兰,从而在他身体的不同部位造成后者致命的伤口,这些伤口必然导致埃德蒙多米兰的死亡。违反法律[3]上诉人于 1993 年 5 月 7 日被传讯,并在律师的协助下,对所指控的罪行表示“无罪”。此后,就案情进行审判。检方主要以罗兰多·洛维纳里亚的证词为依据。据他说,1992 年 9 月 16 日晚上的某个时候,他和他的姐夫埃德蒙多·米兰参加了在塞维利亚举行的一次 Dominador Opinion 的追悼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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