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1菲尔。第849章二等第 113218 号,2001 年 11 月 22 日] ALEJANDRO TECSON,请愿人,VS。汉。上诉法院和菲律宾人民,被告。 D E C I S I O N DE LEON, JR., J.:向我们提出的上诉是 CA-G.R. 上诉法院的判决[1]。 1993年8月31日颁布的第11744号决议,1993年12月23日的决议,驳回了申请人的复议动议。本案源于对原告 Alejandro Tecson y Florencio 的非法持有和使用假冒美元钞票的指控,根据修订后的刑法第 168 条的定义和处罚。信息内容如下: 1990 年 4 月 28 日左右,在菲律宾马尼拉市,上述被告当时和在那里故意、非法、重罪和明知地拥有并在他的监护和控制下,意图使用并传递,因为事实上他确实使用并将十 (10) 张 100 美元的联邦储备券,或 1,000.00 美元(美元)的金额传递给中央银行的机密助理 Pedro C. Labita菲律宾的钞票与美国政府发行的美元钞票相似,该被告知道,正如他所做的那样,该美元钞票是伪造和伪造的。违反法律。在 1990 年 7 月 20 日被传讯后,请愿人对指控提出“无罪”的抗辩。在对案情进行审判后,初审法院于 1991 年 5 月 6 日作出裁决[2],其决定性部分如下:因此,法院发现并宣布被告 ALEJANDRO 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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