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IME L. CO,原告,VS。法官 DEMETRIO D. CALIMAG, JR.,答辩人。[A.M.编号RTJ-99-1493]

报告地区:菲律宾
发布时间:2000年06月20日
389菲尔。 389 第三师[上午编号 RTJ-99-1493,2000 年 6 月 20 日] JAIME L. CO,原告,VS。法官 DEMETRIO D. CALIMAG, JR.,被告。决议 MELO, J.:被告法官 Demetrio Calimag, Jr. 在原告 Jaime L. Co. 提出的行政诉讼中被控严重不当行为和工作效率低下。 1998 年 6 月 23 日,法院指定被告法官,然后主持分庭伊莎贝拉(Isabela)驻圣地亚哥市地区审判法院第 35 名,除常规职务外,还担任埃沙格地区审判法院的代理主审法官。然而,那年晚些时候,Bonifacio Ong 法官接任 Echague 法院的常任法官。 12 月 2 日,Eva Co 对她的丈夫,即原告 Jaime L. Co. 提起了合法分居的诉讼。诉讼中还请求发布临时限制令,并已提交给 Echague 法院。尽管王法官已经就任该案的审判长,但被申请人当即立案立案。考虑到发出临时限制令的请求极为紧迫,单方面诉讼中的被告人,在此暂时禁止原告人“承担任何义务,向债务人收取租金/逾期义务,处置、转让、管理或管理夫妻在菲律宾发现的配偶的财产和家族企业,无论是真实的还是个人的”(Rollo,第 8 页)。与此同时,被申请人将限制令申请的简易听证会定于次日,12 月 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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