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94菲尔。第676章第 129208 号,2000 年 9 月 14 日] 菲律宾人民,原告-上诉人,VS。 EDGARDO ALORO,被告上诉人。判决 DAVIDE JR., CJ:被告上诉人 Edgardo Aloro(以下简称 EDGARDO)就 1996 年 12 月 2 日伊洛伊洛市地区审判法院第 33 分庭在第 41121 和 42077 号刑事案件中裁定他有罪的判决[1] 提出上诉两项强奸罪名。 1993 年 7 月 25 日,Salen Serame(以下简称 SALEN)在她的母亲 Marylene 的协助下签署并经省检察官批准的强奸控诉 [2] 被提交给伊洛伊洛市地区审判法院,并被列为刑事案件第 41121 号。随后,针对 EDGARDO 提出了另外两项强奸指控,这些指控被列为刑事案件第 42077[3] 号和第 42078 号[4]。 EDGARDO 在每个案件中都提出了无罪抗辩。此后,三起刑事案件合并审理。控方证据确立了以下事实: EDGARDO 是 SALEN 的叔叔,是她母亲的妹妹 Margie Aloro 的丈夫。 1993 年 5 月 14 日傍晚,当时 15 岁的萨伦和她的两个弟弟正在参加守灵仪式。她的姨妈玛吉和埃德加多也在守夜。 EDGARDO 指示 SALEN 陪她的姨妈玛吉回家。萨伦答应了。她、她的弟弟和她的姑姑立即前往后者的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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