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48菲尔。第277章第 117683 号,1998 年 1 月 16 日] 菲律宾人民,原告-上诉人,VS。 TEOFILO TANEO,被告上诉人。根据 CURIAM 的决定:上诉人 Teofilo Taneo 被指控 [1] 并被判犯有强奸罪,因此被宿务市第 5 分庭 [2] 地区审判法院判处“死刑”和“赔偿被冒犯的人”女 Mencina Taneo,精神损害赔偿 50,000.00 披索和惩戒性赔偿 25,000.00 披索,以阻止其他父亲对自己的女儿进行性骚扰;并支付费用。”[3] 在自动审查中,上诉人将以下内容指定为错误:“我“审判法院严重错误地完全相信了控方证人 MENCINA TANEO 的证词,该证词非常令人难以置信且自相矛盾。 “II “审判法庭严重错误地没有认可 DRA 的医学发现的证据。 GEMMA MACACHOR 对她的私人投诉人 Mencina Taneo 的人进行了调查,并错误地采用了自己对记录在案的物理证据的偏见解释,这显然超出了它的裁决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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