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律宾人民,原告上诉人,VS。 FRANCISCO DACOBA,被告上诉人。[G.R. 121995-96号]

报告地区:菲律宾
发布时间:1998年04月20日
352菲尔。 70 乙组 [ G.R.第 121995-96 号,1998 年 4 月 20 日] 菲律宾人民,原告-上诉人,VS。弗朗西斯科·达科巴,被告上诉人。 D E C I S I O N MELO, J.:可以轻而易举地提出强奸指控;很难证明,但被指控的人更难反驳。控方的证据必须根据其本身的优点而成立或下降,不能任由辩方的证据的弱点来取长补短。这些学说对于解决 1994 年 10 月 27 日第四司法区地区审判法院(莫班,奎松,第 64 分庭)在第 1408 和 1409 号刑事案件中的联合裁决的即时上诉变得重要和相关,认定被告-上诉人犯有两项强奸 Jonalyn Andaya 的罪名。弗朗西斯科·达科巴对上述罪行的定罪源于 1992 年 11 月 20 日的两起投诉,指控他分别于 1992 年 11 月 7 日和 11 月 12 日强奸了他当时 13 岁的嫂子。经控辩双方同意, 随后对案情进行了联合审判,随后作出了定罪判决,处理:因此,法院认定被告弗朗西斯科·达科巴犯有强奸罪,并根据第 335 条规定并受到惩罚经修订的《刑法典》对 Jonalyn Andaya 本人进行了两 (2) 次,因此,判处他因两 (2) 项罪行中的每一项以及根据法律而被取消资格的处罚,并赔偿P60,000 的总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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