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43菲尔。 438 第一师 [ G.R.第 119368 号,1997 年 8 月 18 日] 菲律宾人民,原告-上诉人,VS。 MARCELINO “SENOY” ERARDO,被告上诉人。判决 PADILLA, J.:在 1993 年 6 月 21 日的信息中,被告上诉人 Marcelino “Senoy” Erardo 被指控犯有以下强奸罪:“在 1993 年 6 月 1 日左右,大约 2:下午 30 时,在菲律宾西民都洛省圣何塞市 Barangay Labangan 巴里奥遗址,在本法院管辖范围内,被告当时故意、非法和重罪违反她的意愿和同意,被剥夺了理智的女人 Julie Ann Kiam 的肉体知识。违反法律。”[1] 1994 年 5 月 3 日,被告上诉人 Erardo 在律师 Atty 的协助下被传讯。弗朗西斯·维拉马尔 (Francis Villamar) 对所指控的罪行提出“无罪”抗辩。 [2]审判后,1995 年 1 月 26 日,西民都洛省圣何塞地区审判法院第 46 分庭通过尊敬的法官 Emilio L. Leachon 作出判决,其决定性部分如下:“因此,法院认定被告 Marcelino “Senoy” Erardo 对强奸罪作出了无可置疑的罪名,并判处他终身监禁并赔偿受害人原告 Julie Ann Kiam 40,000.00 披索。法院同样下令被告 Marcelino “Senoy” Erardo 在法院判决/决定颁布后立即投入马尼拉大都会 Muntinlupa 的国家监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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