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5菲尔。 346 第一师 [ G.R.第 94494 号,1996 年 3 月 15 日] 菲律宾人民,原告-上诉人,VS。 DIONISIO LAPURA Y CAJAN, 被告上诉人判决 VITUG, J.:上诉是马尼拉地区审判法院第 12 分庭 1990 年 6 月 4 日在刑事案件编号 88-61209 中作出的判决[1],在此定罪上诉人 Dionisio Lapura y Cajan 犯有谋杀罪,并对其处以永久监禁的刑罚。初审法院已为受害人Petronilo Lim的继承人保留单独提起民事赔偿诉讼的权利。该信息日期为 1988 年 3 月 1 日,对上诉人提起刑事诉讼的内容如下:“在 1988 年 2 月 19 日左右,在菲律宾马尼拉市,上述被告与其他真实姓名、身份的人密谋和勾结。目前下落不明并互相帮助,当时和那里故意,非法和重罪,意图杀人,明显有预谋和背叛,攻击,袭击和对一名Petronilo Lim使用人身暴力,当时在那里向他开了几枪多次用 0.45 口径的手枪击中他的左前腰椎和左大腿,从而对所述 Petronilo Lim 造成多处枪伤,这是他随后死亡的直接和直接原因。“违反法律。”[2] 1988 年 4 月 13 日的传讯中,被告对指控不认罪,听取了保释申请。 1988 年 9 月 14 日,初审法院驳回了申请。...
菲律宾人民,原告上诉人,VS。 DIONISIO LAPURA Y CAJAN,原告上诉人[G.R.编号94494]pdf预览版菲律宾人民,原告上诉人,VS。 DIONISIO LAPURA Y CAJAN,原告上诉人[G.R.编号94494]pdf完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