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LFONSO C. CHOA,投诉人,VS。法官 ROBERTO S. CHIONGSON,答辩人。[A.M. [编号MTJ-95-1063]

报告地区:菲律宾
发布时间:1996年08月09日
329菲尔。 270 第三师[上午MTJ-95-1063 号,1996 年 8 月 9 日] ALFONSO C. CHOA,原告,VS。法官 ROBERTO S. CHIONGSON,答辩人。 R E S O L U T I O N DAVIDE, JR., J.:在 1996 年 2 月 9 日的决议中,本法院以缺乏价值为由驳回了即时申诉,并指示 Atty。申诉人的律师 Raymundo A. Quiroz 在接到通知后十五天内提出理由,说明为什么他不应因明显未能遵守律师协会成员的职责和责任而受到纪律处分。决议的以下段落指出了此类职责和责任: Atty。原告的律师 Raymundo A. Quiroz 一定已经意识到对被告的指控完全没有根据。作为菲律宾律师协会的成员,他有义务: (1) 宣誓,不得有意或自愿地推动或起诉任何毫无根据、虚假或非法的诉讼,也不得提供帮助或同意此类诉讼; (2) 根据《法院规则》第 20(c) 条第 138 条,仅在他认为公正的情况下为此类诉讼或诉讼提供咨询或维持; (3) 维护职业责任守则。他有责任就申诉人案件的案情和可能的结果(规则 15.05,佳能 15,职业责任守则)发表坦率和诚实的意见,目的是促进对法律和法律程序的尊重(佳能1,同上)。因此,应要求他说明为何不应因他明显未遵守上述职责和责任而对其采取纪律处分的理由。阁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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