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律宾人民,原告上诉人,VS。 JONAS PANTOJA Y ASTORGA,被告-上诉人。[CA-G.R. CR-HC 编号06492]

相关行业:上诉法院裁决
报告地区:菲律宾
发布时间:2015年03月20日
第十师 [CA-G.R. CR-HC 编号06492,2015 年 3 月 20 日] 菲律宾人民,原告-上诉人,VS。 JONAS PANTOJA Y ASTORGA,被告上诉人。判决 DIMAAMPAO, J.:在帕西格市地区审判法院,163 分庭,Taguig 市站,Jonas[1] Pantoja y Astorga (JONAS) 被指控犯有谋杀罪,经过审判,在无合理怀疑的情况下,在2013 年 9 月 2 日在第 143350 号刑事案件中作出的决定[2]。其判决如下:“因此,在考虑的前提下,特此裁定 Jonas Pantoja y Astorga 对谋杀罪的合理怀疑是有罪的,并对其进行了定义和处罚根据修订后的《刑法典》第 248 条,并且在没有减轻或加重情节的情况下,根据第 9346 号共和国法,特此处以无假释资格的永久监禁。 ) Francis Earl Fabiala 的金额为 P65,244.00 作为实际损害赔偿,P75,000.00 作为民事赔偿和 P50,000.00 作为精神损害赔偿。从最终判决到全额支付的所有损害赔偿的裁决均应采用每年 6% (6%) 的利率。如此命令。”[3] JONAS 是根据一项信息 [4] 被起诉的,其中指出:“那,在 2010 年 7 月 22 日左右,在菲律宾塔吉格市,在菲律宾的管辖范围内这位尊贵的法庭,上述被告,意图杀人,手持利刃武器(菜刀),一种致命的武器,背信弃义,利用他的优势力量,当时和那里故意,非法地,叛徒- 严重且重罪地攻击、袭击并反复刺伤一名在犯罪时年满 6 岁的 Francis Earl Fabiala y Ferriol,这种行为也被认为是对儿童的残忍行为,将后者击中他身体的不同部位;从而对他造成致命伤害,导致他死亡;对上述受害人的继承人的损害和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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