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律宾人民,原告上诉人,VS。 DIONESIO MENDOZA,被告上诉人。[CA-G.R. CR-HC 编号00679]

相关行业:上诉法院裁决
报告地区:菲律宾
发布时间:2014年11月11日
宿务市第 20 分区 [ CA-G.R. CR-HC 编号00679,2014 年 11 月 11 日] 菲律宾人民,原告-上诉人,VS。迪奥内西奥·门多萨,被告上诉人。 QUIJANO-PADILLA, J. 判决:这是对 2007 年 1 月 25 日杜马盖地市第 42 分庭地区审判法院 (RTC) 在第 13807 号刑事案件中裁定被告上诉人 Dionesio Mendoza 有罪的判决[1]排除强奸杀人罪的合理怀疑,并处以永久监禁及其所有附属处罚,并指示他向受害者的继承人支付 P100,000 作为民事赔偿金、P50,000 作为精神损害赔偿金和 P20,000 作为名义赔偿金损害赔偿。根据以下信息,[2] 即:1999 年 1 月 31 日凌晨 5 点 30 分左右,被指控的上诉人 Dionesio Mendoza(上诉人)被指控犯有强奸杀人罪,杀害 9 岁女孩 AAA。在菲律宾内格罗斯东内格罗斯省巴赛市巴赛市的达罗市,在该法院的管辖范围内,上述被告以猥亵的设计在当时和那里故意、非法和重罪与 [AAA] 发生性关系,9 [9 ] 岁违背她的意愿,在此之际,被告故意、非法和重罪 [i] 对所述 [ AAA] 导致她不久后死亡。违反法律。被传讯时,上诉人不认罪。 [3]随后,庭审接踵而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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