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律宾人民,原告上诉人,VS。 JUDITH COLALJO CALONGCONG,被告-上诉人。[CA-G.R. CEB-CR H.C.不。 01550]

相关行业:上诉法院裁决
报告地区:菲律宾
发布时间:2014年08月29日
第二十师 [CA-G.R. CEB-CR H.C.不。 01550,2014 年 8 月 29 日] 菲律宾人民,原告-被上诉人,VS。 JUDITH COLALJO CALONGCONG,被告上诉人。判决 HERNANDO, J.:在我们面前是一项上诉[1],来自 2012 年 8 月 31 日由地区审判法院 (RTC) 杜马格特市第 30 分庭在 Crim 案中提出的联合判决 [2]。第 20566 和 20565 号案件,认定被告上诉人 Judith Colaljo Calongcong 因违反第 9165 号共和国法案 (RA) 第二条第 5 和第 11 条(也称为“2002 年综合危险药物法案”)而有罪.被攻击的联合判决的决定性部分内容如下: 鉴于上述情况,法院特此作出如下判决: 1. 在第 20566 号刑事案件中,被告人 Judith Colaljo Calongcong 被认定有罪,排除被告人合理怀疑。违反 RA 9165 第 II 条第 5 节非法销售 0.09 克涮锅罪,特此判处无期徒刑并处以五十万比索 (Php500,000.00) 的罚款。一(1)个装有0.09克涮涮锅的热封透明塑料袋被没收,没收归政府所有,并依法处理。 2. 在第 20565 号刑事案件中,被告 Judith Colaljo Calongcong 被认定犯有非法占有 0 罪,无合理怀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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