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930 年 12 月 4 日第 3797 号法案 ] 一项授权供应局购买私立学校教科书的法案,并以该局向教育局出售的相同价格出售。由菲律宾参议院和众议院在立法机关集合并由其授权制定: 第 1 节。应政府承认的私立学校董事的要求,特此授权和指示供应局, 为上述学校购买教科书,前提是它们与公立学校使用的教科书相同。供应局应购买上述书籍,并以与出售给教育局相同的价格出售给私立学校,供公立学校的学生使用,并附加合理的附加金额,该金额应为经有关部门负责人批准,由该局确定,以支付该局在购买和出售上述书籍方面发生的一切必要费用,以免政府损失任何资金。证券交易委员会。 2. 政府承认的私立学校的校长应通过私立学校专员向供应局提出申请,私立学校专员的职责是确保私立学校的董事向他们出售这些书籍的零售价。学生不高于供应局收取的价格和一小笔额外费用,以支付上述专员确定的交通费用。证券交易委员会。 3. 私立学校的董事或行政人员不得以高于前两节规定的价格出售从供应局购买的书籍,违反本节规定应作为充分理由剥夺有罪的学校本法授权的特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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