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向外国出口蕉麻种子及其衍生物的法案[第 3251 号法案]
[ 1925 年 12 月 1 日第 3251 号法案 ] 一项禁止向外国出口蕉麻种子及其衍生物的法案 由菲律宾参议院和众议院在立法会议上颁布。由同一机构授权: 第 1 条。任何个人、公司或协会出口通常称为“蕉麻”及其衍生物的植物种子是非法的。证券交易委员会。 2. 违反本法,由法院酌情处以 1 个月以上 1 年以下有期徒刑,或处以 50 比索以上 2000 元以上的罚款,或两者并罚。试图出口的种子将被没收给政府。证券交易委员会。三、本法自批准之日起施行。 1925 年 12 月 1 日批准。来源:最高法院电子图书馆 本页由电子图书馆内容管理系统 (E-LibCMS) 动态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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