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宣布进入紧急状态并授权总统颁布规章制度以保障菲律宾的完整性并确保其居民安宁的法案。[第 600 号联邦法案]
[ 联邦第 600 号法案,1940 年 8 月 19 日 ] 一项宣布进入紧急状态并授权总统颁布规章制度以保障菲律宾的诚信并确保其居民安宁的法案。由菲律宾国民议会颁布: 第 1 节 世界许多地区的战争已造成国家紧急状态,因此有必要赋予总统非凡权力以维护菲律宾的完整和确保居民的安宁,通过镇压间谍活动和其他颠覆活动,防止或减轻失业,并确保人民有足够的住所、衣服和充足的食物供应。为执行这项政策,总统有权颁布在下届国民议会常会休会日期之前具有法律效力和效力的规则和条例,除非国民议会提前修正或废除。此类规章制度可能包含以下目的: (1) 制止间谍活动和其他颠覆活动; (2) 要求所有未从事任何有用职业的健全公民 (a) 从事扇面或其他生产活动,或 (b) 为公共利益提供必要的服务; (三)接管耕地,以防止粮食歉收或短缺,避免饥饿和贫困; (四)接管工业设施,以保证持续正常生产,控制其中的工资和利润; (5) 在必要时禁止停工和罢工,以防止生产性企业无故停工或为了国家安全利益; (六)规范各类工商企业的工薪职工的正常工作时间; (7) 确保生产企业之间劳动力的平均分配; (8) 指挥舰船和其他交通工具,以促进货物和商品的自由和持续流动; (九)征用、接管任何公共服务或者企业供政府使用或者经营; (10) 规范进口和本地生产或制造的必需品或商品的租金和价格; (11) 防止局部或普遍的稀缺、垄断、囤积、有害投机和私人控制影响食品、衣服、燃料、化肥、化学品、建筑材料、器具、机械和农业和工业所需的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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