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修订行政法典第 206 条的法案,授权将和平司法从一个市镇转移到另一个市镇。[第 2768 号法案]

相关行业:法案
报告地区:菲律宾
发布时间:1918年03月05日
[ 1918 年 3 月 5 日第 2768 号法案 ] 一项修订行政法典第 206 条的法案,授权将和平司法从一个市镇转移到另一个市镇。由菲律宾参议院和众议院制定,立法机关集会并由其授权: 第 1 节。行政法典第 206 节特此修订为:“第 206 节。任期公职——从一个市调到另一个市——具有必要法律资格的治安法官应在行为良好的情况下任职,除非他的职务被合法废除或合并到其他法官的管辖范围内:前提是,如果公共利益需要它,一个城市的治安法官可能会被转移到另一个城市。”证券交易委员会。二、本法自批准之日起施行。 1918 年 3 月 5 日批准。来源:最高法院电子图书馆 本页由电子图书馆内容管理系统 (E-LibCMS) 动态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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