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授权菲律宾群岛海关署长为伊莎贝拉·德巴西兰港的外国船只清关的法案。[第 1160 号法案]

相关行业:法案
报告地区:菲律宾
发布时间:1904年05月19日
[ 1904 年 5 月 19 日第 1160 号法案 ] 一项授权菲律宾群岛海关署长为伊莎贝拉·德巴西兰港的外国船只清关的法案。根据美国的授权,无论是由菲律宾委员会颁布的: 第 1 节 菲律宾群岛海关署长特此授权在这种情况下为巴西兰岛伊莎贝拉·德·巴西兰港的外国船只清关和可能施加的法规: 前提是,外国船只进入伊莎贝拉德巴西兰港的所有费用应由该船只承担,并应在该船只获得外国清关之前收取。证券交易委员会。 2. 需要迅速制定本法案的公共利益,特此根据 9 月 26 日通过的“规定委员会制定法律程序顺序的法案”第二节加快通过该法案, 一千九百。证券交易委员会。三、本法自通过之日起生效。 1904 年 5 月 19 日颁布。来源:最高法院电子图书馆 本页由电子图书馆内容管理系统 (E-LibCMS) 动态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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