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修正第 1188 号法案的法案,将 打拉 省 1904 年土地税的缴纳时间延长至 12 月 31 日,1904 年,以提供退还此前因该省在该年度未缴纳土地税而征收的所有罚金。[第 1266 号法案]

相关行业:法案
报告地区:菲律宾
发布时间:1904年11月17日
[第 1266 号法令,1904 年 11 月 17 日] 一项修订第 118 号法令的法令,将打拉省土地税的缴纳时间延长 1904 年至 12 月 30 日-一、一千九百零四,为退还此前因该省在该年度未缴纳土地税而征收的所有罚金。经美国授权,由菲律宾委员会颁布: 第 1 节第 1187 号法案,将打拉省土地税的缴纳时间延长至 1900 年4 至 12 月 31 日,1904 年,在此修订,在其第一节的倒数部分添加以下内容:“迄今为止,因在该省 1904 年未缴纳土地税而征收的所有罚金是特此免除,并授权并指示上述省的省财政允许向被征收罚款的纳税人退还其下一年缴纳土地税时的罚款金额。”证券交易委员会。 2. 需要迅速制定本法案的公共利益,特此根据 9 月 26 日通过的“规定委员会制定法律程序顺序的法案”第二节加快通过该法案, 一千九百。证券交易委员会。 3....
一项修正第 1188 号法案的法案,将 打拉 省 1904 年土地税的缴纳时间延长至 12 月 31 日,1904 年,以提供退还此前因该省在该年度未缴纳土地税而征收的所有罚金。[第 1266 号法案]pdf预览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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