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修改某些特定法案的法案,编号为 333-37,题为“一项规定在新比斯开省组建省政府的法案。[第 388 号法案]
[ 1902 年 4 月 9 日第 388 号法案 ] 一项修改某些特定法案的法案第 333-37 号,题为“一项规定在新比斯开省组建省政府的法案。经总统授权美国,由美国菲律宾委员会颁布,第 1 节第 337 号法案,题为“规定在新比斯开省组建省政府的法案”,特此修订: (a) 在第二节 (d) 小节中删除“谁应是伊莎贝拉省的省级财政,并因其作为新省财政的服务而每年获得四百美元的补偿”。 Vizcaya”,并插入“谁将获得每年 600 美元的补偿。”(b)在第六节第 109 行删除“斗鸡”一词。改变将第六节第 114 行中的“tapuy”一词改为“bubud”。数个乡镇或居民点的人民可以在每年的第 30 天到总统面前交税:条件是这样确定的最后一天应为每年的 6 月 30 日。” (e) 在后面插入第七条第二段第二行“省”字:“每年一月十五日至六月三十日,每月定数日或数日,各乡人民可出他或他的副手缴纳税款:条件是这样确定的最后一天是每年的六月三十日;”也可以在第七节第二段第十一行的“岛屿”一词之后插入, “除了授予特权的费用外渔业经营权、大牛权属证明及所有权转让、乡镇渡轮通行费、乡厩费、乡镑、乡镇市场、乡镇屠宰场、乡浴场等乡镇墓地;戏剧表演、赛马、马戏团、驾驶舱和斗鸡以及斗鸡训练的执照费;由乡镇议会征收;”因此本款第一部分应改为:“财政司司长应为该省的首席财务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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