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非居民公民和根据美国法律组建的公司免征某些税款的法案。[第 637 号联邦法案]
[ 联邦第 637 号法案,1941 年 6 月 10 日 ] 美国非居民公民和根据美国法律组建的公司免征某些税款的法案。由菲律宾国民议会颁布:第 1 节,美国非居民公民或根据美国法律或其任何政治分支机构组织的公司的收入,其中仅包括来自根据美国法律记录在案的船舶的运营,除了他们从运营一艘或多艘船舶在菲律宾沿海贸易中获得的收入外,不应计入此类公民或公司的总收入的一部分,并应免除根据《国家国内税收法》第二章(所得税)规定的税收。证券交易委员会。 2. 仅由美国非居民公民或根据美国任何政治分支机构的法律组建的公司从根据美国法律记录在案的船舶运营中获得的收入,但通过以下方式获得的收入除外此类公民或公司在菲律宾沿海贸易中经营一艘或多艘船舶,不得计入根据第 465 号联邦法案征收的居住税,题为“征收居住税的法案” 。”证券交易委员会。 3. 如果美国政府对在美国的菲律宾非居民公民和在菲律宾成立的公司就其完全来自根据菲律宾法律记录的船舶运营。证券交易委员会。四、本法经核准后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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