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示信第 1433 号]

相关行业:指示信
报告地区:菲律宾
发布时间:1984年10月19日
[ 1984 年 10 月 19 日第 1433 号指示信 ] 致:财政部长 国税局局长增加销售税和百分比税的税收执法措施;鉴于,百分比纳税申报表和计算应纳税额的方式已从累积法更改为最终季度申报法;鉴于,提交 1984 年第三季度百分比纳税申报表的最后一天是 1984 年 10 月 22 日;鉴于上述原因,纳税人可能无法按时申报;因此,我,菲迪南德·马科斯,菲律宾总统,凭借宪法赋予我的权力,特此命令将 1984 年 10 月第三季度所有百分比纳税申报表的最后一天提交移至 1984 年 11 月 5 日。在马尼拉市完成,这是我们主 1984 年 10 月 19 日。 (Sgd.) FERDINAND E. MARCOS 菲律宾总统 资料来源:最高法院电子图书馆 本页由电子图书馆内容管理系统 (E-LibCMS) 动态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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