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示信第 1467 号]

相关行业:指示信
报告地区:菲律宾
发布时间:1985年06月14日
[ 1985 年 6 月 14 日第 1467 号指示信 ] 致: 财政部长 海关总署 内部收入专员鉴于亚洲开发银行免征进口关税和税收,能够与上述项目的外国供应商竞争;鉴于,总统通过 P.D. 获得授权。第 1816 号修改和/或修订财政激励法规,以使其对不断变化的时代作出反应并有意义;鉴于,根据该授权,颁布了 1982 年系列第 765 号行政命令,授权每家中标的国内制造商为政府项目提供物品、材料或用品,这些项目由外国贷款收益资助,以享受税收抵免相当于国际竞争性招标的物品、材料或供应品的制造、加工或生产所使用的进口供应品、原材料和半制成品的销售税、补偿税和特定税费:前提是,该税只有在将上述物品、材料或用品实际销售给实施项目的政府机构后,制造商才能获得信贷;鉴于 1982 年系列第 765 号行政命令不适用于亚洲开发银行大楼的国内物品、材料或用品制造商,因为所述项目不是由向菲律宾提供的外国贷款资金资助的政府项目;因此,我,菲律宾共和国总统 FERDINAND E. MARCOS,特此下令并指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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