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指示书编号635,1977 年 12 月 13 日 ] 在政府运作中鼓励和提供经济激励措施: 国家政府机构的所有负责人、预算官员和管理分析师,包括州立学院和大学 预算专员 鉴于,政府运作中的经济可以通过提供储蓄激励措施来鼓励;鉴于,各机构对设备、建筑、翻新和其他非经常性支出有大量需求;鉴于,允许机构积累储蓄以支付非经常性支出将是鼓励和奖励节俭的有效方式,特别是在通过配套资金增加时;因此,我,菲律宾总统 FERDINAND E. MARCOS 特此指示如下: 政府机构应通过其负责人、预算官员和管理分析师,在使用预算的当前运营支出时节俭节约,将费用限制在实现首要目标所需的最低限度;根据现行法律,年底未兑现有效债务的资金应归还国库。但是,机构在年底实际归还国库的维护和运营费用节省的金额相当于 110% 的金额应在随后几年提供给该机构,作为审慎和节约的奖励:前提是,资金的归还不会损害该机构原本打算用于这些资金的活动;并且,前提是,不使用资金不是由于未能实现代理工作目标而引起的。如此提供的资金可用于增加设备、建筑和其他非经常性费用的机构预算,津贴/奖金或其他形式的员工补偿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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