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内部出口提供激励措施[第 1355 号指示函]

相关行业:指示信
报告地区:菲律宾
发布时间:1983年09月24日
[ 1983 年 9 月 24 日第 1355 号指示信 ] 为内部出口提供激励措施:贸易和工业部,The。菲律宾财政部、菲律宾中央银行、劳动和就业部、投资委员会鉴于,送礼是菲律宾文化遗产的一部分,菲律宾人通常以外国制造的商品形式向亲友赠送或携带礼物,从而遵守这一传统;鉴于,菲律宾制造的产品即使不超过外国制造的产品,也很容易与外国制造相媲美;因此,我,菲迪南德·马科斯,菲律宾总统,凭借宪法赋予我的权力,特此宣布并指示如下:通过向海外的菲律宾人和其他非菲律宾居民以及返回的海外菲律宾人提供适当的激励措施来赞助菲律宾制造的产品。上述人员以外汇支付的货物应遵守以下规定: a) 在菲律宾组装或制造的家庭和个人使用的货物,当以可兑换外币通过菲律宾银行系统汇入银行系统支付时,称为以外汇计价的销售或内部出口,应根据经修订的《国家国内税收法》免缴赠与税和销售百分比税。 b) 为确保有效实施,特此指定菲律宾国际贸易公司 (PITC) 作为本计划的执行机构,通过分销这些产品。 PITC 将与私营部门合作,根据由贸易和工业部主持并由财政部、中央银行组成的跨机构委员会制定的实施规则和条例,与私营部门合作实现该计划的目标菲律宾劳工和就业部、投资委员会和 PI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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