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律宾国家石油公司进口原油免于执行第 444 号指示函。[第 444 号指示函第485章]

相关行业:指示信
报告地区:菲律宾
发布时间:1976年12月03日
[ 指示书编号485,1976 年 12 月 3 日] 菲律宾国家石油公司从第 444 号指示函的操作中免除进口原油。致:菲律宾国际贸易公司总裁 菲律宾中央银行行长 秘书贸易 投资委员会主席 工业部长 外交部长 计划部长 菲律宾出口委员会主席 菲律宾交易所总裁 所有其他有关机构 鉴于,菲律宾国家石油公司进口原油:社会主义国家和其他中央计划经济国家在促进社会主义国家和菲律宾之间的贸易和政治关系方面有特殊考虑;鉴于,此类进口有必要免于执行第 444 号指令的操作;因此,我,菲迪南德·马科斯,菲律宾总统,凭借宪法赋予我的权力,特此宣布进口。菲律宾国家石油公司从社会主义国家和其他中央计划经济国家进口的原油不受第 444 号指示函的影响。在马尼拉市完成,本年 12 月 3 日,一千九百七十六。 (Sgd.) FERDINAND E. MARCOS 菲律宾总统 资料来源:最高法院电子图书馆 本页由电子图书馆内容管理系统 (E-LibCMS) 动态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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