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正第 1745 号总统令第 11 条[总统令第1747章

相关行业:总统令
报告地区:菲律宾
发布时间:1980年12月04日
[ 总统令编号。 1747 年,1980 年 12 月 4 日 ] 修正第 1745 号总统令第 11 条 鉴于 1980 年 11 月 20 日第 1745 号总统令等规定,在三日内交出未经许可的枪支、弹药和爆炸物。 - 自其生效之日起一个月内,该人无需为此承担任何刑事责任,并使其有机会通过申请拥有枪支的许可证合法拥有枪支;鉴于,当务之急是使有关交出和许可散装枪支的相关规定具有预期效力,以便为有关当局提供充分的机会充分传播和告知公众法律规定的利益。因此,我,菲迪南德·马科斯,菲律宾总统,根据宪法赋予我的权力,特此下令: 1980 年 11 月 20 日第 1745 号总统令第 11 条特此修改为如下:'SEC。 11. 有效性——本法令应立即生效,但本法令第 3,4 和 5 条的规定应于 1981 年 2 月 1 日生效,以便向公众充分传播与其内容有关的必要信息以及因此的力学。 12 月 4 日,菲律宾马尼拉市,在我主 1980 年完成。 (Sgd.) FERDINAND E. MARCOS 菲律宾总统 总统:(Sgd.) JUAN C. TUVERA 总统行政助理 资料来源:最高法院电子图书馆 本页由电子图书馆内容管理系统 (E- LibCMS)...
修正第 1745 号总统令第 11 条[总统令第1747章pdf预览版
修正第 1745 号总统令第 11 条[总统令第1747章pdf完整版

试浏览已结束,继续查看需

查看全文
回到顶部
公众号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