授予 BATASANG PAMBANSA 成员恶作剧特权[总统令第 NO.第1604章]
[ 总统令号。 1604,1978 年 7 月 21 日] 授予 BATASANG PAMBANSA 成员恶作剧特权 鉴于 Batasang Pambansa 成员在履行其官方职能和职责时必须发送官方邮件;鉴于,有必要且适当地授予或扩大他们的邮资邮资特权,以使他们能够更有效地履行其职能和职责。现在,因此,我,菲律宾总统费尔迪南德·马科斯,凭借宪法赋予我的权力,特此发布命令和法令: 第 1 节 Batasang Pambansa 成员的所有官方钉子交付地址在菲律宾境内,应在菲律宾境内免费接收、传送和投递:但此类邮件在寄给政府官员或办公室以外的个人或办公室时,不得超过 120 克重量。证券交易委员会。 2. 此类邮件的信封或包装纸的左角应有寄件人的姓名和官方名称,并在右上角写有“BATASANG PAMBANSA”字样,并在右上角写有“私人或未经授权使用以避免支付邮资,P500。”证券交易委员会。 3. 以挂号信、航空邮件和/或特殊投递方式发送的邮件,应支付必要的挂号、航空邮件和/或特殊投递费用。证券交易委员会。 4. 任何人违反本法令的规定,处以五百比索以下的罚款。证券交易委员会。 5. 凡与本法令规定不一致的法律、法令、行政命令、规章制度,特此废除或作相应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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