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修正共和国法案第4136,否则称为陆路运输和交通法规。[总统令编号。第896章]
[ 总统令号。第 896 号,1976 年 2 月 26 日] 进一步修正共和国法案第4136,也称为陆路交通和交通法规。我,FERDINAND E. MARCOS,菲律宾总统,凭借宪法赋予我的权力,特此颁布命令和法令: 第 4136 号共和国法令第 1 节第 8 节 (d) 段,经总统修正特此将第 843 号法令修改为:三轮私人机动三轮车,总额为 P30.00,私人摩托车、踏板车和带电动机附件的自行车,总额为 P50.00。证券交易委员会。 2. 同一法案第 8 条第 (i) 款特此修改如下: 不打算在任何公共公路上运行或使用的机动车辆,或在非政府建造或维护的公路上运行的机动车辆,或不打算使用或经营,应免缴本法规定的注册费,但应每人支付 15 比索的年度记录和服务费:如果在缴纳登记费后停止使用或运营机动车,则应向任何车主报销或退还登记费或其中的一部分:但是,如果机动车辆根据本条例获豁免违反本法规定的,除在公共道路上运行的,还应收取常规登记费和附加费。免缴定期登记费的车辆,陆路运输署署长应提供有区别的车牌,有关车辆的所有人应按陆路运输委员会的规定缴纳车牌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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