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总统令编号。 651,1975 年 1 月 31 日] 要求对 1974 年 1 月 1 日及以后发生在菲律宾的出生和死亡进行登记。鉴于,政府调查显示,菲律宾每年发生的所有出生和死亡中有 25% 到 40% 没有按照第 3753 号法案的要求在当地民事登记处登记;鉴于,由于出生和死亡登记不足,难以收集完整的生命统计数据,因此大量的登记不足对政府促进人民特别是青年人的健康和社会状况的计划产生了不利影响;鉴于,为为各种人口研究提供生命统计数据的主要来源,以便为该国制定更有效的健康和社会计划,必须立即登记未登记的出生和死亡;鉴于,这将是政府在准确的生命统计数据的帮助下继续努力改善人民社会状况的又一里程碑,并符合 1974 年世界人口年的纪念;因此,我,菲迪南德·马科斯,菲律宾总统,根据宪法赋予我的权力,特此下令并颁布法令,从 1974 年 1 月 1 日起至该日期的期间内发生的所有出生和死亡当本法令生效但未登记时,以及随后发生的情况,应按照以下程序进行登记: 第 1 节. 出生登记——所有在医院、产科诊所、私人住宅或其他地方出生的婴儿自 1974 年 1 月 1 日起至本法令生效之日的期间,无论其父母的国籍、种族、文化、宗教或信仰如何,母亲是菲律宾的永久居民还是临时居民,以及其尚未登记的出生必须由医生、护士、助产士、hilot 或医院或诊所管理员在出生地的当地民事登记处报告登记参加分娩的人,或者在没有参加的情况下,由父母或负责的家庭成员或亲属,或任何知道个别孩子出生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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