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总统令号。 1972 年 10 月 5 日 17 日 ] 修改菲律宾 1953 号公路法案 鉴于加快国民经济发展,需要对现有基础设施(如公路)进行补充性维护,保持最佳状态;鉴于,目前的情况要求对可用资源进行更公平的重新分配,以密切协调并在技术上确定和规划的整个国家的需求,而不仅仅是其任何部分;鉴于,如前所述,成就的最大化与最少但有效的设置相得益彰,从而减少了不必要的开销;鉴于,法律规定的公路专项资金的使用应按照规定的政策进行;现在,因此,我,FERDINAND E. MARCOS,作为菲律宾所有武装部队的总司令,根据 1972 年 9 月 21 日的第 1081 号公告和 9 月 22 日的第 1 号一般命令1972年修订,为通过基础设施配套维护促进国民经济发展,最大限度地利用公路专项资金,特发布本令。为此,特此通过并颁布所附经修订的菲律宾公路法,作为土地法的一部分。 10 月 5 日,在马尼拉市完成,在我们的主年,1972 年。 (Sgd.) FERDINAND E. MARCOS 菲律宾共和国总统 资料来源:最高法院电子图书馆 本页由电子图书馆内容管理系统 (E-LibCMS) 动态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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