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规定在灾害和其他紧急情况之前、期间和之后为儿童提供紧急救济和保护的法案10821]

相关行业:共和国法案
报告地区:菲律宾
发布时间:2016年05月18日
S. No. 3034 H. No. 5285; 112 OG No. 28, 4274(2016 年 7 月 11 日) 2016 年 5 月 18 日,第 10821 号法案,规定在灾难和其他紧急情况之前、期间和之后为儿童提供紧急救济和保护的法案由菲律宾参议院和众议院在国会集会中颁布:第 1 节。短标题。 – 本法称为“儿童紧急救助和保护法”。证券交易委员会。 2. 政策声明。 ——特此宣布国家政策,在儿童因受到影响其生存和正常发展的情况而受到严重威胁或危害时,在灾害和其他紧急情况发生之前、期间和之后保护儿童的基本权利。遵循关于生存和发展、儿童参与的原则,并符合《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儿童减灾宪章》和人道主义行动中儿童的最低标准,国家应制定并实施一项全面的战略性行动计划,为受灾害和其他紧急情况影响的儿童、孕妇和哺乳期母亲提供最大的支持和援助,以使他们立即康复并保护他们免受一切形式的暴力、残忍、歧视、忽视、虐待、剥削和其他损害其利益、生存、发展和福祉的行为。证券交易委员会。 3. 术语定义。 – 为本法的目的,以下指的是: (a) 儿童 – 指未满十八 (18) 岁或以上但不能充分照顾自己或保护自己免受虐待、忽视的人、残忍、剥削或歧视,因为《共和国法》第 20 号定义的身体或精神残疾或状况。...
一项规定在灾害和其他紧急情况之前、期间和之后为儿童提供紧急救济和保护的法案10821]pdf预览版
一项规定在灾害和其他紧急情况之前、期间和之后为儿童提供紧急救济和保护的法案10821]pdf完整版

试浏览已结束,继续查看需

查看全文
回到顶部
公众号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