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 No. 449 H. No. 5780; 112 OG No. 33, 5182(2016 年 8 月 15 日)[ REPUBLIC ACT NO. 10868,2016 年 6 月 23 日] 一项法案,授予菲律宾百岁老人额外福利和特权,以及用于其他目的 由菲律宾参议院和众议院在国会大会上颁布:第 1 节。简称。 – 该法案称为“2016 年百岁老人法案”。证券交易委员会。 2. 祝贺信和现金礼物。 – 所有年满一百 (100) 岁的菲律宾人,无论居住在菲律宾境内还是国外,均应获颁: ; (b) 10 万比索 (P100,000.00) 的百岁礼物。证券交易委员会。 3. 全国纪念百岁老人日。 – 作为每年 10 月 1 日至 7 日菲律宾老年人周的一部分,特此宣布 10 月的第一个星期日为国家尊重百岁老人日,在此期间,所有在本财政年度年满百岁的菲律宾人都将获得一块表彰牌匾除了本协议第 2 节中提供的祝贺信和百岁生日礼物外,其各自的城市或市政府在适当的仪式上给予的现金奖励。现金奖励的数额由有关地方政府单位确定。证券交易委员会。 4. 年长的幸存者和已故百岁老人。 – 在本法生效前已满一百(100)岁的所有在世百岁老人,应在庆祝第一个国家尊重百岁老人日或本法生效后一百二十(120)天时获得荣誉在适当的仪式中采取行动(以较早者为准),该仪式应作为国家活动举行——他们应分别获得本协议第 2 节所述的表彰牌匾和百岁大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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